销售进口汽车交哪些税:分环节分清纳税人
销售进口汽车交哪些税,要拆成两个阶段,进口报关环节由进口收货人向海关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后续经销商零售环节,一般纳税人主要缴纳增值税,车辆不含增值税零售价达到130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经销商额外缴纳10%零售消费税,另外还有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费;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是购车方承担,不属于销售方的纳税义务,财税〔2016〕129号是超豪华小汽车零售消费税的政策依据。
销售进口汽车,进口报关环节税种
关税以海关审定的到岸完税价格作为计税基数,适用对应最惠国税率,税款在报关入境时一次性缴纳,只发生一次,后续经销商再转售车辆,不会重复征收关税。进口消费税同样在海关环节代征,税率跟着乘用车排气量划分,1.0升及以下税率1%,最高4.0升以上达到40%,计税公式为(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进口增值税计税基数是完税价格叠加关税和消费税之后的组成计税价格,现行货物税率13%,经销商拿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后,这份进项税额可以在后续零售销售中抵扣销项税,不会形成重复计税。
销售进口汽车,经销商零售环节税种
零售环节常规税种是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下,用当期整车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减去已经抵扣的进口进项、房租配件等进项,差额就是当期实际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经销商适用简易计税方式,不能抵扣进项,直接按征收率计算税款。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消费税是零售环节独有的税种,计税口径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税率固定10%,只要单车不含税售价满足130万元及以上就触发,精品、加装装饰等配套收费也要并入计税金额,经销商是该税种纳税人,不能转嫁给客户但通常会体现在报价里。
附加税费跟着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步计算,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税率按经营地址区分7%、5%、1%三档,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比例固定,这类税费属于地方附加,不是独立主税种。
企业所得税按销售整车产生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征,用销售收入减去车辆采购成本、场地人工、运营费用、合规税费之后的利润,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常规企业适用25%,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购车方承担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由买车自用的客户缴纳,税率10%,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购车价款,经销商只负责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没有申报缴纳车购税的义务。车船税是车辆持有使用环节税种,按年缴纳,投保交强险时由保险公司代收,和销售交易环节无关。
| 税种 | 纳税主体 | 征收环节 | 关键条件 |
|---|---|---|---|
| 关税 | 进口收货人 | 海关报关 | 入境一次性征收 |
| 进口消费税 | 进口收货人 | 海关报关 | 按排气量定税率 |
| 零售消费税 | 经销商 | 门店零售 | 不含税价≥130万 |
| 增值税 | 进口方、经销商 | 报关、零售 | 进项可正常抵扣 |
| 车辆购置税 | 购车消费者 | 上牌登记前 | 买方税种 |
适用边界是,平行进口、授权4S店整车经销适用这套规则;个人直接自带入境自用的进口车,纳税人、计税流程和经销商批量进货销售存在差异,不能直接套用经销商零售计税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