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对照六大纪律判断
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按照2023年修订、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党组织出现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损害党和国家及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可依规给予处分,具体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类,处分从轻到重包含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该判定规则仅适用于中共党员和党组织,普通群众不受这套处分规则约束。
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违反政治纪律
公开发表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拒不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串供或者伪造、隐匿、销毁证据,参加有害组织、参与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信息,都会被追责处分。这类违纪优先核查主观立场与政治影响,即便没有直接谋取经济利益,只要造成不良政治后果,依然可以认定违纪。
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违反组织纪律
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房产、持股、亲属从业等关键信息,违规发展党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擅自脱离组织、违规出境,阻挠、压制批评检举控告,私自扣压、泄露信访检举材料,非组织活动、擅自以党组织名义对外表态,都属于违反组织纪律。个人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是基层比较容易忽视、经常被查处的一类情形。
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违反廉洁纪律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利,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都纳入廉洁纪律追责范围。正常亲友之间不影响公务、金额较小的人情往来,一般不作违纪认定。
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违反群众纪律
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克扣、侵占群众救灾、低保、帮扶等款物,在惠民事项分配里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吃拿卡要、向群众摊派费用,纵容或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盲目举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类行为的判断核心,看是否直接损害普通群众切身利益。
追责看后果轻重。
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违反工作纪律
落实上级部署疏于管理、履职不力,造成公共财产或者群众利益较大损失,泄露党组织工作秘密、跑风漏气,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招投标、项目审批,在统计、考核、巡察工作里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工作事项,档案造假,对本单位苗头性问题失管失察,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都属于违反工作纪律。同一行为如果同时触碰多条纪律,会择一重或者合并处理。
哪些行为要受到党纪处分:违反生活纪律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从重处理,违背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做出不当行为,虐待遗弃家人、不承担赡养抚养义务,有其他严重违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该类违纪不以是否利用职权为唯一标尺,重点看在社会上形成的负面影响。
认定违纪,需要有对应的证据支撑,不能仅凭口头传言定性。
| 纪律类别 | 判断核心 | 常见从轻情形 |
|---|---|---|
| 政治纪律 | 损害党的政治方向、团结统一 | 主动检讨、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
| 廉洁纪律 | 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 | 主动上交财物、未造成实际损失 |
| 群众纪律 | 直接侵害群众正当利益 | 主动挽回群众损失、取得谅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