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双务合同有哪些:实务区分清单
常见的双务合同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主流类型包含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有偿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有偿委托合同、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合同;只有双方互负对价给付义务才属于双务合同,无偿合同、仅一方承担主要义务的不完全双务合同不在此列,比如无息借款、无偿保管、赠与合同均不属于双务合同,你可以通过“双方义务是否互为对价”快速判定合同类型。
双务合同核心判定标准
双务合同的核心要件是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一方履行义务对应另一方获得权利,义务之间存在对价牵连关系。
只有有偿合同才大概率构成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基本都是单务合同。
典型双务合同明细与区分
| 合同名称 | 双方对价义务 | 边界排除情形 |
|---|---|---|
| 买卖合同 | 卖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买方支付货款 | 试用买卖依然属于双务合同,仅附条件生效 |
| 租赁合同 |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供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 无偿借用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不在双务范畴 |
| 承揽合同 | 承揽人交付合格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加工报酬 | 单纯劳务雇佣合同不属于承揽类双务合同 |
| 建设工程合同 | 承包人完成施工并交付工程,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 仅提供技术咨询的服务合同不属于此类 |
| 运输合同 | 承运人完成货物或旅客运送,托运人支付运费 | 免费公益运输一般属于单务合同 |
| 仓储合同 | 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 | 无偿保管属于单务合同,只有有偿保管才是双务合同 |
| 融资租赁合同 | 出租人购置设备交付使用,承租人长期支付租金 | 普通租赁与融资租赁义务结构存在区别 |
容易混淆的非双务合同
无息自然人借款合同,仅借款人负有还本义务,出借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属于单务合同,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承担的附随义务不构成对价给付,依旧归类为单务合同,不属于双务合同。
实务使用要点
只要被认定为双务合同,你就可以依法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这是单务合同不具备的权利。
判定时优先看对价关系,不要只看双方都有义务,次要附随义务不能形成对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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