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党章八项责任
党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依据2022年党的二十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共包含八项法定责任,适用对象为所有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不直接承担党员义务,仅可对照开展学习;八项义务覆盖理论学习、政治立场、利益取舍、纪律执行、党内团结、批评监督、联系群众、道德担当八个方向,你可以对照每一条判断自身日常言行是否达标,义务属于硬性责任,长期不履行会触发组织教育、处置流程。
党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理论学习与政治要求
你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能只停留在阅读文件,要主动参加支部集中学习,完成规定自学任务,把学到的内容用到岗位工作里,避免学习和实际工作完全脱节。同时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利益取舍与纪律执行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遇到集体任务、紧急任务时,优先考虑公共需求,不优先计较个人得失,但不代表党员需要无底线牺牲个人合法权益,合理的个人权益可以依法依规主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组织安排的岗位、临时任务,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涉密信息不能私自转发、外传。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在组织内部不能拉帮结派,对外发言要和党的公开立场保持一致,不能私下传播和党组织决议相悖的言论。
党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党内监督与群众工作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自我批评要直面自身问题,批评他人要出于帮助同志的目的,不能借机人身攻击、私人报复,批评谈话要在组织框架内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日常要主动倾听身边群众诉求,群众遇到合理困难可以协助向组织反馈,不能漠视群众诉求。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条义务不是要求盲目冒险,面对危险场景优先选择科学方式处置,在能力范围内承担责任。
预备党员同样要履行党员义务。
八项义务需要整体落实,不能选择性执行部分条目。
你可以对照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标准,逐项自查履职情况,组织生活会评议是检验义务履行情况的常规渠道,评议结果会存入党员个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