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销和反倾销什么意思:贸易救济手段
倾销和反倾销什么意思,倾销是出口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把商品卖到另一国市场,挤占当地同类产品份额,正常价值一般参考出口国国内售价或者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反倾销是进口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发起调查,核实倾销存在、产业受损、二者存在因果关系之后,征收反倾销税抬高进口商品售价,抵消低价冲击,这套规则只适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投资行为不适用该机制,个人小额代购商品也不会触发反倾销调查。
倾销的判定与常见表现
倾销的核心判定指标是倾销幅度,也就是正常价值和出口售价的差额,差额越大,后续可能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越高。企业选择倾销,大多是为了快速打开海外市场、消化国内过剩产能,或是挤压海外本土竞争对手,长期占领市场后再抬高价格。有一类短期低价甩卖不属于倾销,比如处理临期库存、清仓尾货,这类单次、小规模的降价,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具有倾销意图。
倾销分三种常见类型。
- 偶然性倾销:短期清库存,持续时间短,对本土产业冲击有限
- 持续性倾销:长期稳定低价出口,依靠国内市场利润补贴海外销售
- 掠夺性倾销:先低价挤垮对手,垄断市场后涨价牟利
反倾销的完整操作流程
反倾销申请一般由进口国本土同类产业或者行业协会发起,提交证据证明低价进口带来损害,主管机构收到申请后先做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就对外公告,同时向涉案出口企业发放问卷,收集成本、报价、订单等交易资料。调查周期存在常规区间,多数案件会在立案后12个月内完成,复杂案件可以延长至18个月。调查中途如果初步证据成立,主管机构可以临时征收保证金,防止损害在调查期间持续扩大。
终裁结果分为两种,确认倾销和产业损害成立,就公布反倾销税税率,企业出口报关时按税率缴税;证据不足则终止调查,不施加任何关税措施。反倾销税不是永久生效,一般实施期限5年,到期前本土产业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以继续延长征税。
倾销和反倾销对比
| 项目 | 倾销 | 反倾销 |
|---|---|---|
| 行为主体 | 出口企业 | 进口国主管调查机构 |
| 行为目的 | 低价抢占海外市场 | 抵消低价带来的产业损害 |
| 直接后果 | 冲击进口国本土同行 | 抬高涉案商品进口成本 |
| WTO规则定位 | 不被直接禁止,但可被救济 | 合法贸易救济工具 |
反倾销的适用边界
反倾销不能随意发起,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少任意一条都不能征税:存在倾销行为、进口国本土相关产业遭受实质损害或者损害威胁、倾销进口和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仅仅是本土企业竞争不过外来低价商品,没有客观证据证明损害,不能启动反倾销调查。很多企业会单独应诉,争取单独税率,不和其他企业共用统一高税率,放弃应诉的企业,通常直接适用最高的统一税率。
反倾销不等于贸易壁垒。
合规的反倾销要严格遵循WTO《反倾销协定》,完整公开调查流程和裁决依据,不能借反倾销名义无差别限制进口。部分国家会抬高调查门槛、扩大产品范围,把反倾销当成限制进口的工具,这类做法容易引发贸易争端,被提交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处理。
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核心是留存完整生产台账、销售合同、成本凭证,配合问卷核查,主动举证自身定价符合正常价值,没有以低于成本的方式销售。如果终裁税率偏高,企业也可以在征税期内申请年度复审,提交新的交易数据,申请调低适用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