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下一句是什么,原句有争议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下一句是于嗟阔兮,不我活兮,这句诗文出自《诗经·邶风·击鼓》,很多人会误以为它是描写爱情的句子,原文原本是出征士兵和战友之间的生死约定,适合用来形容战友间同生共死的盟约,只有后世才慢慢把它引申为夫妻相守的情话,这个引申用法适合情书、婚礼致辞、文案创作场景,研读先秦古籍、做古文考题时,你必须优先采用原始文本释义,不能直接当成婚恋诗句解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文段落
这首诗相关段落完整内容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四句连贯形成完整的情感表达,前两句立下约定,后两句抒发分离之后难以履约的悲慨,士兵担忧相隔遥远,很难再兑现当初的誓言。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的字面意思是,可叹相隔太远,难以再相聚相守。于嗟洵兮,不我信兮的字面意思是,可叹离别太久,誓言恐怕难以兑现。这里的“活”是相聚共处的含义,不是生存活命,“洵”代表久远,古文考题经常在这两个字词上设置考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常见误用对比
| 用法类型 | 适用场景 | 存在局限 |
|---|---|---|
| 原始文本含义 | 古文阅读、语文考试、古籍研究 | 不适合婚礼、表白文案直接使用,原意和婚恋无关 |
| 后世引申含义 | 婚礼标语、情侣文案、祝福语 | 严谨古文语境下使用会出现释义偏差 |
很多网络文案会自行续写句子,这类仿写句子不属于《诗经》原文,比较常见的仿写句子有三生有幸,共度朝夕,这类句子只适合短视频配文,不能当作古文原句引用,正式文稿引用时要标注为后人仿写。
原文的写作背景是春秋时期卫国对外出兵,士兵久驻在外,和同袍许下共赴生死的约定,整首诗带着战争带来的悲凉感,没有热恋、婚嫁的浪漫基调。
语文部编版高中语文古诗文配套注释,同样标注此句本源为军旅同袍之约,引申义属于后世文学再创作。
考题优先原文。
你在语文默写题里面,如果题目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下一句,标准答案就是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不要填写网络流传的自创句子,不然会直接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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