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低保:分整户、单人两类判定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低保,核心分为整户申请和单人申请两类,依据民发〔2021〕57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当地管控要求的居民可整户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长期独居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群体,可不受家庭整体经济条件限制单独申请低保,同时存在明确的禁止申请人群,可直接对照自身情况快速判定资格。
低保整户申请适用人群
你满足三项硬性基础条件,即可按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三项条件必须同时达标,缺一不可。首先是户籍条件,必须具备申请地常住户口,异地临时居住、暂住户口无法在当地申请低保,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其次是收入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必须低于当地当年公布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务工收入、务农收入、兼职补贴、零星劳务报酬等所有合法收入,都会纳入核算范围。最后是财产条件,家庭总资产需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规定,多数地区要求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2倍年低保标准,房产、车辆、证券、理财、债权等资产超标,会直接驳回申请。
常规困难家庭均适配整户低保申请模式,覆盖日常多数救助场景。无固定收入、依靠临时务工维持生计的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孤寡家庭,因失业、停工导致家庭收入骤降,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生活的家庭,均可对照上述三项条件核验资格。这类家庭的认定核心是整体经济水平达标,无特殊个体优待,全员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低保单人申请特殊人群
部分特殊困难人群,即便家庭整体收入、财产未达标,属于低保边缘家庭范畴,也能单独申请低保,享受个人专项救助,无需全家纳入保障。该政策专门针对家庭负担重、个人生存困难的弱势群体,是常规整户申请的补充渠道。
- 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合法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
- 低保边缘家庭中,经当地医保、卫健部门认定患有重特大疾病,长期治疗、开销巨大的患者
- 脱离原生家庭,在宗教场所连续居住满三年及以上,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 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依规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个体
低保申请明确排除人群
部分人群无论收入、财产是否达标,均不具备低保申请资格,属于硬性政策限制。
正在监狱内服刑、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戒毒、被依法宣告失踪的人员,直接排除低保申请资格。除此之外,故意隐瞒家庭收入、财产信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救助的人员,短期内无法申请低保;拥有非自住高档商品房、经营性商铺、高价机动车的家庭,大概率不符合财产认定标准。
低保收入与财产核算标准
家庭收入核算以近12个月的常态化收入为准,一次性临时补助、应急救助金、抚恤金、助学金等专项帮扶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会影响低保资格判定。民政部门会结合家庭刚性支出综合评估,重病、残疾、子女义务教育、老人赡养等大额刚性支出,可在收入核算中适度抵扣,降低家庭实际核算收入,提升申请通过率。
| 申请类型 | 户籍要求 | 收入要求 | 财产要求 | 适用人群 |
|---|---|---|---|---|
| 整户申请 | 本地常住户口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 人均金融资产≤当地2倍年低保标准 | 普通低收入困难家庭 |
| 单人申请 | 本地常住户口 | 家庭为低保边缘状态 | 财产无严重超标情况 | 重残、重病、困难宗教教职人员 |
各地低保标准存在地域差异,由各省市民政部门每年动态调整,收入、财产的具体数值阈值以户籍地当年最新公示文件为准,不存在全国统一固定数值。
低保资格实行月度核查、年度复核制度,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后,需要主动向社区、村委会报备,避免出现违规享受救助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