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工程适用场景
符合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令)的施工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主要涵盖基坑、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拆除、暗挖等危大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除编方案外,还需组织专家论证,常规小型土建、简单装饰装修工程无需编制专项方案。
哪些土方与基坑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你在施工中遇到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基槽、管沟土方开挖、支护、降水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未达3m,但周边存在老旧建筑、市政管线、主干道等危险源,土体易发生坍塌、滑移的基坑工程,也需要编制专项方案规避施工风险。
哪些支架与模板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各类混凝土结构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模板工程均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具体包含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模板支撑工程。同时,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施工,无论规模大小,均需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哪些脚手架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24m及以上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卸料平台、门式脚手架等非常规脚手架,不受搭设高度限制,全部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搭设高度24m以下的落地式脚手架,仅需编制普通施工技术交底,无需专项方案。
哪些起重吊装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履带吊、汽车吊等机械设备开展的建筑起重吊装作业,以及钢结构、预制构件、大型设备吊装工程,均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作业,是必须编制方案的核心判定标准,小型零星吊装作业可简化流程。
哪些拆除与爆破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包含墙体、梁柱、屋面、钢结构整体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各类土石方爆破、静态破碎工程,因施工风险系数较高,无论作业体量大小,均需编制专项方案并报备监管部门。
哪些特殊地下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人工挖孔桩、盾构施工、顶管施工、地下暗挖、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施工环境密闭、坍塌与透水风险较高,全部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常规机械钻孔桩施工,仅需纳入桩基施工总方案,无需单独编制专项方案。
超规模危大工程必须开展专家论证。
危大工程与超规模危大工程方案要求对比
| 工程类型 | 常规危大工程 | 超规模危大工程 |
|---|---|---|
| 基坑工程 | 开挖3-5m,编制专项方案 | 开挖超5m,方案+专家论证 |
| 模板支架工程 | 高度5-8m,编制专项方案 | 高度超8m,方案+专家论证 |
| 脚手架工程 | 落地架24-50m,编制专项方案 | 落地架超50m,方案+专家论证 |
本判定标准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利、铁路工程需对应行业专项规范判定,不适用住建部37号令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