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行文规则有哪些:严格遵照条例执行
请示的行文规则有哪些,核心执行依据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印发),你必须遵守一文一事、单主送机关、不越级行文、不夹带请示事项、不对个人行文五大硬性要求;受双重领导单位只主送一个上级并酌情抄送另一个,转发下级请示必须附带本单位倾向性意见,且所有请示不能抄送下级机关,仅上级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才可以直接报送个人,其余都要以单位名义报送机关。
请示行文的主送与抄送规则
你在标注主送机关时,只能选定一个直接上级作为唯一主送单位,不能多头并列主送,避免出现无人牵头办理的问题。
抄送范围只包含同级机关与其他上级机关,绝对不能抄送下级机关;如果单位接受双重领导,行文给其中一个主管上级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请示行文的事项内容规则
一份请示只能申请一件事项,也就是一文一事,不能把多个审批诉求合并到同一份文件里,上级难以分事项逐项批复。
你不能在工作报告、情况汇报这类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求批准的内容,报告只用于陈述事实,不附带待审批事项。
请示行文的层级与转报规则
行文必须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常规场景里不允许越级请示;只有遇到重大突发紧急情况才可以越级行文,同时必须把文件抄送给被越过的直属上级机关。
收到下级单位上报的请示,你不能直接把原文原样转送给你的上级,必须先研究形成明确的倾向性处理意见,再连同原文一并上报。
请示行文的报送对象限制
除上级领导直接交办的专项工作外,你不能以单位名义把请示直接送给领导个人,也不能由单位负责人个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文件,公文收发只对接机关主体。
请示行文的适用边界限制
这份行文规范仅适用于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不相隶属的平行单位之间申请审批事项,不能使用请示文种,应当改用函来行文,这是很容易出错的反例。
请示与报告的行文区别对照
| 对比项 | 请示 | 报告 |
| 行文目的 | 请求指示、等待批复 | 汇报情况,无需答复 |
| 事项要求 | 严格一文一事 | 可综合多项工作内容 |
| 回复要求 | 上级必须作出批复 | 上级一般不作书面回复 |
严格区分两种文种,是规避行文错误最关键的一环。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请示的行文规则有哪些的文章欢迎访问: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