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先确权再分财产
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优先执行书面财产约定,无约定则按《民法典》第1062、1063条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上海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同时严格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隐瞒、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被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仅适用于在上海办理离婚登记,或是向上海辖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外地户籍仅在外地起诉的,不适用上海本地裁判口径。
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财产权属认定
婚前全款购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婚后没有添加配偶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婚后工资、理财收益、婚后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单方还是双方名下,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写明只留给夫妻其中一人的遗产、人身损害赔偿金,始终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
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两种分割方式
| 分割方式 | 操作流程 | 上海本地裁判要点 |
|---|---|---|
| 协议分割 | 双方自行协商份额,写入离婚协议书,完成登记即生效 | 财产约定内容不能损害第三人债权,否则存在被撤销的风险 |
| 诉讼分割 | 一方向上海法院起诉,提交财产清单,等待法院判决 | 必须如实填报全部财产,拒不申报会被直接认定为转移财产 |
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产分割实操规则
婚后共同购房,双方都想要房屋产权,法院会组织竞价,价高者取得房屋,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只有一方想要房子,就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核定市场价,拿到房产的一方补足另一半房款;双方都不要房屋,法院会拍卖房产,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子归首付方所有,首付方需要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金额。
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转移财产的后果
离婚诉讼期间,上海法院会向双方送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隐瞒、变卖、挥霍共同财产,或是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法院会对过错方少分财产,情节严重的可以不分财产。
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还有未申报的隐匿财产,可以在发现财产之日起三年内,再次向上海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
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动迁安置房特殊规则
婚前老宅动迁,安置对象只有产权人本人,没有把配偶列入安置人口,也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安置协议加入配偶名字,或是婚后出资补足房款差额,房产会转为夫妻共有,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文章欢迎访问: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