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包括哪些收入:仅限四项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包括哪些收入,严格限定为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均不在汇算范围内,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的收入也不用并入汇算,仅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汇算,非居民个人不用参与年度汇算申报。
一、四项纳入汇算的收入明细
工资薪金所得包含任职受雇拿到的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年终加薪、岗位津贴、餐补交通补贴以及劳动分红,只要和就职岗位挂钩的现金福利都要计入收入总额,单位发放的实物福利也要折算金额并入申报。
劳务报酬所得是你独立从事兼职劳务拿到的报酬,不含雇佣关系,比如线下讲课、临时设计、短期技术服务,这笔收入在预扣预缴时会先扣除20%费用,汇算时同样按照收入额打八折计入综合所得总额。
稿酬所得特指文字作品出版、刊登取得的报酬,包括图书、报刊文章、自媒体付费稿件,计税时会先扣除20%费用,再在此基础上减按70%计入综合收入,税负会低于普通劳务报酬。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转让专利、著作权、商标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授权他人使用软件版权、图片版权获得的收益都归入这一项,同样先扣除20%费用后计入汇算收入。
二、不纳入汇算清缴的收入类别
下面这些收入只单独计税,不参与年度汇算清缴。
| 收入类型 | 典型例子 | 是否参与汇算 |
|---|---|---|
| 经营所得 | 个体户经营收入、个人工作室营收 | 不参与 |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股票分红、存款利息、股东分红 | 不参与 |
| 财产租赁所得 | 房租、车位租金、设备出租收入 | 不参与 |
| 财产转让所得 | 卖房、卖股票、转让二手车收益 | 不参与 |
| 偶然所得 | 抽奖奖金、网络红包、中奖收益 | 不参与 |
| 单独计税年终奖 | 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 不参与 |
三、收入额折算规则(汇算填报直接套用)
工资薪金全额计入收入额,不需要做任何折算。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直接用收款金额乘以百分之八十,作为汇算收入额。
稿酬所得先用收款金额乘以百分之八十,再乘以百分之七十,折算后计入综合所得。
四、边界限制(可直接用来核对申报数据)
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长期境外居住、无境内住所的非居民个人,不需要做年度汇算申报。
境外取得的四项综合所得同样需要并入年度汇算,在境内个税APP内如实填报境外收入,同时可以抵扣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避免重复缴税。
仅取得分类所得、没有四项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完全不用发起年度汇算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