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如何申报:按场景填对应栏次
进项税额转出如何申报的核心操作是:一般纳税人在当期增值税申报期内,根据进项税额转出的具体场景,对应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13至23b栏次,系统会自动汇总税额带入主表,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填报该附表、直接在主表调整应纳税额,所有操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8号公告执行,申报数据需与账务转出凭证、发票信息完全匹配,未按对应栏次填报会造成申报数据异常。
进项税额转出申报的主体与场景区分
你只有一般纳税人身份需要常规填报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表附表,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进项抵扣与转出填报附表的流程,仅在发生购进货物、服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时,直接调增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即可。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转出场景包含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资产非正常损失、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异常抵扣凭证、红字发票冲减进项等,不同场景对应固定申报栏次,不可混填。
进项税额转出申报附表精准填法
你申报时优先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整张附表的进项转出总额为13栏,由14栏至23b栏明细数据自动汇总生成,无需手动录入总额。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进项税额,直接填入14栏;用于集体福利、员工个人消费的已抵扣进项税额,填入15栏,这是企业最常用的填报栏次。
企业存货、固定资产发生毁损、丢失等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填报16栏;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对应的分摊进项税额,填报17栏;出口企业免抵退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填报18栏。税务稽查、纳税评估调减的往期进项税额,填入19栏,需同步留存税务机关出具的核查文书备查。
你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票信息表标注的进项税额,统一填入20栏,不可手动预估税额,必须以发票系统核定的金额为准。收到税务机关异常扣税凭证通知书的当期,对应已抵扣进项税额填入23a栏,该填报规则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8号公告要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按规定暂缓转出异常凭证税额。
不同进项转出场景申报对比
| 转出场景 | 对应申报栏次 | 申报关键要求 |
|---|---|---|
|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附列资料二15栏 | 全额转出对应已抵扣进项,留存领用凭证 |
| 资产非正常损失 | 附列资料二16栏 | 按账面对应进项税额填报,留存损失证明 |
| 异常抵扣凭证 | 附列资料二23a栏 | 收到通知书当期必须申报转出 |
| 红字发票冲减进项 | 附列资料二20栏 | 以红字信息表税额为填报依据 |
申报表主表联动填报规则
附列资料(二)填报完成核对无误后,进项税额转出总额会自动同步至增值税主表第14栏,参与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你无需手动修改主表数据,仅需核对主表转出金额与附表汇总金额是否一致,避免手动录入产生数据偏差。当期申报的转出税额,会直接增加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不存在递延抵扣、后期冲回的常规情况。
申报错误的修正方式
选错栏次、错报税额是最常见的申报问题,比如将集体福利进项转出填入非正常损失栏次,会导致税务比对异常。当期未扣款的申报数据,可直接作废申报表,修正附表栏次后重新申报;当期已扣款或跨期错报,需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增值税更正申报,同步上传账务凭证、发票等佐证资料,无需前往办税大厅即可办理。
进项税额转出申报适用边界
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只要发生法定不得抵扣情形,必须在发生当期申报转出,不得拖延至后续所属期。
当期无进项抵扣、仅发生进项转出的企业,依然需要正常填报对应栏次,系统会自动核算应纳税额,零填报会触发税务风险预警。已转出的异常凭证,后续被税务机关解除异常后,你可在解除当期重新抵扣对应进项税额,反向冲减当期转出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