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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城市的公园、小区空地总会响起节奏鲜明的音乐,三五成群的中老年人随着旋律翩翩起舞,广场舞已成为许多人休闲健身、丰富晚年生活的重要方式。然而,当激昂的音乐持续到深夜,当健身的空间挤占了居民的生活区域,广场舞便不再仅仅是一道城市风景线,反而演变成引发邻里矛盾的导火索,广场舞扰民现象也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在热闹与喧嚣的背后,是健身权与安宁权的碰撞,是不同群体需求的博弈,如何看待这一现象,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理性审视。
广场舞的流行,本质上是群众对健康生活方式追求的体现。对于许多中老年人而言,退休后的生活缺乏足够的社交与娱乐渠道,广场舞门槛低、参与性强,既能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又能扩大社交圈、排解孤独感,无疑是一种性价比极高的休闲选择。从社区和谐的角度来看,广场舞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邻里之间的交流,形成了独特的社区文化氛围。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部分广场舞参与者忽视了公共空间的公共属性,将个人健身需求凌驾于他人的生活权益之上。有些队伍选择在居民楼楼下、学校附近等敏感区域跳舞,音乐音量调至过高,跳舞时间从傍晚持续到深夜,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这正是广场舞扰民现象的核心症结所在。
广场舞扰民现象的频发,背后折射出的是公共空间资源分配不均与管理缺位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公共休闲健身场地的供给却未能及时跟上需求增长的步伐。许多小区在规划建设时,缺乏专门的健身活动区域,导致广场舞队伍只能在有限的公共空间中寻找场地,不可避免地与居民的生活区域产生重叠。与此同时,相关管理规定的不完善也让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对于广场舞的活动时间、音量标准、场地使用等方面,缺乏明确统一的管理细则,相关部门在监管时往往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社区物业虽有协调责任,但缺乏强制执行力,面对扰民投诉时,往往只能进行口头劝导,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外,部分广场舞参与者的规则意识淡薄,认为在公共空间跳舞是个人自由,没有意识到过高的音量和过长的活动时间会对他人造成困扰,这种认知上的偏差也加剧了广场舞扰民现象的蔓延。
邻里之间的沟通不畅与相互理解缺失,更是让广场舞扰民现象雪上加霜。在许多矛盾冲突中,居民与广场舞参与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往往是一方抱怨噪音扰民,另一方觉得自己的正当权益被干涉,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导致矛盾升级。有居民为了对抗噪音,采取播放高音喇叭、投掷杂物等极端方式,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引发了更激烈的冲突,破坏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实际上,广场舞参与者与周边居民并非绝对的对立双方,只是各自的需求不同。如果双方能够放下偏见,通过社区组织搭建沟通平台,坦诚交流各自的诉求,很多问题都能找到折中方案。比如广场舞队伍适当降低音乐音量、缩短活动时间,选择远离居民楼的场地;居民也能多一份包容,理解中老年人的健身需求,这样的相互体谅才能打破僵局,实现共赢。
从社会层面来看,广场舞扰民现象也反映出不同年龄群体之间的生活节奏差异与权益认知差异。中老年人的生活节奏相对舒缓,更注重休闲健身与社交需求,对噪音的敏感度较低;而年轻人和学生群体面临着工作、学习的压力,需要安静的环境来休息和专注做事,对噪音的容忍度相对较低。这种差异本身并无对错,但当个体需求的满足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时,就需要通过规则和共识来进行约束。近年来,各地也在积极探索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办法,有的城市划定了专门的广场舞活动区域,配备了隔音设施;有的地方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广场舞活动的时间不得超过22点,音量不得超过一定分贝;还有的社区引导广场舞队伍与居民签订“文明公约”,通过自我管理实现规范有序。这些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证明了广场舞扰民现象并非无解,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兼顾各方权益的平衡点。
广场舞作为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本身并无不妥,其背后承载的是中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广场舞扰民现象的出现,更多是因为空间资源、管理机制、沟通渠道等方面的缺位,而非活动本身的问题。看待这一现象,我们既不能一味指责广场舞参与者不顾他人感受,也不能忽视周边居民对安宁生活的合理诉求。它需要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公共休闲场地的供给力度;需要社区发挥协调作用,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各方达成共识;更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增强规则意识和相互包容的心态,懂得在公共空间中尊重他人的权益。唯有如此,才能让广场舞真正回归休闲健身的本质,让城市既有热闹的烟火气,也有宁静的生活味,实现不同群体在公共空间中的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