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房产税按什么标准收:现行口径
国家征收房产税按什么标准收,分为企业房产通用计征标准、上海与重庆个人住房试点两套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为基础法规,普通居民自住且不在试点区域的家庭住宅,现阶段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企业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扣减10%至30%后的余值计税,税率1.2%,出租房产按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计税,税率12%,上海试点以应税住房评估值的七成作为计税基数,税率0.4%或0.6%,重庆试点按交易单价分档设置0.5%、1%、1.2%三档税率,两地均设置人均免税面积。
房产税企业房产计征标准
企业自用房产计税基数为房产原值减除幅度后的余值,减除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10%到30%区间自行确定,年度税率固定为1.2%,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等于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减除比例)再乘以1.2%。房屋原值包含取得土地的价款、配套设施与装修改造支出,不能单独剥离土地价值不计入基数。
房产对外出租时,计税依据更换为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按月或者按季度申报缴纳;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可执行4%优惠税率,商业出租不适用该优惠。同一产权下多处房产分布在不同行政区,需要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不能合并在一处主管税务机关汇总申报。
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标准
上海试点文件为沪府发〔2011〕3号,计税初期暂采用住房交易价格替代评估值,计税时统一乘以70%折算计税基数,后续会按周期更新评估价格。税率设置两档,应税住房每平方米交易价格不高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两倍时,适用0.4%;超出两倍的部分,适用0.6%。
免税面积按家庭人口核算,一个家庭对应60平方米免税额度,超出免税面积的部分才计征税款,新购入住房与原有住房合并计算总面积。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范围内首套住房一般不纳入征税范围,外地户籍无居住证或者未满足年限的新购住房,会纳入应税范围。
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标准
重庆试点覆盖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以及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外地人员新购住房,计税依据为住房交易价,暂不使用定期评估价。高档住房以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作为分界,单价在均价三倍以内税率0.5%,三倍到四倍税率1%,四倍及以上税率1.2%。
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人员购买的住房,不设置免税面积,全部建筑面积参与计税。住房发生转让时,税款随产权变更持续由产权持有人承担,不会一次性在过户环节结清全部周期税费。
这是试点边界。
全国层面暂未推出覆盖全部城市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立法,除上海、重庆之外其余城市,仅对经营性房产征收房产税,居民自住普通住宅不在征税范围,不会按照试点标准自动计税。减免项目包含非营利机构自用房产、保障性住房等,具体清单由地方税务机关结合条例细化执行。
你可以直接对照房屋属性判断,经营性房产适用暂行条例,自住住房仅在上海、重庆试点区域才需要核对免税面积与单价档位,其余自住住宅现阶段无需申报缴纳房产税。
SEOdescription:国家征收房产税按什么标准收,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经营性房产分余值计税、租金计税两类口径,上海、重庆开展个人住房试点,设置免税面积与分档税率,多数城市自住住宅暂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