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要关系写哪些人:填报有明确范围
社会主要关系写哪些人,填报时优先填写和本人联系密切、有稳定经济或日常往来的旁系亲属,一般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姑舅姨,已婚人员还可以填写配偶的父母,不包含兄弟姐妹、子女、配偶,这些人员归入家庭成员一栏,该填报口径适用于入党志愿书、政审表、干部履历表,不适用于普通求职登记表,普通求职表格大多不要求填写社会主要关系。
社会主要关系写哪些人:人员清单
你填报政审、入党类材料时,社会主要关系选取2到3人填写即可,不需要把所有旁系亲属全部罗列,优先选在世、住址固定、能够配合组织谈话核实情况的对象,已经失联、长期无往来或者信息不全的亲属,不建议列入,避免材料核查受阻。
- 祖父、祖母
- 外祖父、外祖母
- 伯父、叔父、姑姑
- 舅舅、姨妈
- 岳父母、公婆
兄弟姐妹不属于社会主要关系。
社会主要关系写哪些人:和家庭成员区分
| 填报类别 | 包含人员 | 填写数量要求 |
|---|---|---|
| 家庭成员 | 配偶、父母、子女 | 全部如实填写 |
| 社会主要关系 | 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姑舅姨、岳父母公婆 | 选取2至3名密切往来人员 |
这份划分参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配套的材料填报指引,是政审材料通用的区分方式,不同单位自制表格会存在小幅调整,填表前先看表格自带的备注文字。
填写信息时,每一条社会主要关系都要补齐姓名、与本人关系、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现居住地,不要只写姓名,缺少工作单位或者住址信息,组织很难完成外调核实。
已故的长辈,表格没有注明“仅填在世人员”时,可以酌情填写,在工作单位一栏标注已故,不要直接跳过不填,部分基层党组织会要求标注清楚去世时间。
远房亲戚,堂兄弟、表兄弟姐妹,不属于社会主要关系,常规政审材料里不用填写,只有表格单独备注要求补充其他社会关系时才可以增加。
该口径不适用于公安重点人员台账、涉密岗位专项政审,这类专项审查会扩大核查范围,需要严格遵从审查部门给出的填报清单。
填表前核对表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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