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哪些:分两类精准区分
财政供养人员包括纳入正式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机关在编公职人员、全额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包含这两类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编外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一般不计入财政供养范围,判定核心条件是具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人社部门录用手续、财政预算拨付工资这三项要素,仅单位内部聘用、经费来自自有收入的人员不在此列,依据财行〔2000〕1号文件划定人员口径。
财政供养人员的两大主体
第一类是机关在编人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
具体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纳入财政保障的人民团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机关临时用工、后勤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类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分为全额财政拨款与差额财政拨款两种保障模式。
公立中小学教师、公立医院医护人员、科研院所人员、文化馆与图书馆工作人员,都属于财政供养的事业编制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不靠财政拨付,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
纳入统计的延伸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只要养老金与补贴由财政资金兜底发放,同样纳入财政供养人员台账。
经正式审批的遗属补助领取人员,也会被纳入财政供养统计范围。
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清单
| 人员类型 | 排除原因 |
|---|---|
| 编外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 | 无正式编制,经费由单位自筹,不进入财政预算 |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 | 工资依靠单位经营收入,财政不承担人员经费 |
| 退休返聘人员 | 聘用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不列入财政工资预算 |
| 村两委干部 | 补贴多为村级集体经济保障,多数未纳入财政实名制供养名单 |
快速自查判定方法
你可以对照三点核验身份:有没有编制部门核发的入编手续,工资是否由财政国库统一发放,人员信息是否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三项条件同时满足,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缺少任意一项都不能算作财政供养人员。
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里,财政只承担部分工资,其余绩效由单位营收补足,这类人员依然属于财政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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