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包括哪些大病-赔付核心只看合同疾病细则
前段时间家里老人突发脑血管问题,整个人慌得手足无措,连夜翻遍各类平台,拼命核实大病保险包括哪些大病,那会儿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之前买的保险能不能帮家里分担巨额医药费。现在回头复盘整件事,才发现从一开始,对大病保险的认知就错的离谱。
现在回想只觉得可笑。
最开始一直固化一个粗浅的想法,所有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囊括的疾病种类都是统一的,买保险就挑病种数量最多的就行。当初为图省事,听信身边保险业务员的话术,犯了最蠢的一个错误:没看一纸合同,单凭对方一句保120种重大疾病,就直接下单缴费。甚至还暗自庆幸,觉得自己捡了便宜,比起别家七八十种病种的产品,这份保障覆盖面绝对完胜,完全没深究过这些病种到底是什么、赔付有什么门槛,现在想想,那个行为真的幼稚到极致。
老人入院确诊轻微脑中风之后,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满心笃定能够顺利赔付,结果没过三天就收到拒赔通知。那一刻情绪直接失控,连着给业务员打了好几个电话,对方只是含糊其辞,反复推脱说是病情不符合要求,压根解释不清楚具体问题在哪。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国内所有合规商业大病保险,仅有28种重大疾病是银保监会统一规定的,这28种疾病所有产品全部一致,不存在任何差异化,也是普通人一生中发病率最高的重症,涵盖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这类大家耳熟能详的疾病,基本包揽了绝大多数人会遇到的重疾风险。
其余多出来的几十甚至上百种疾病,全部都是各个保险公司自主新增的小众病症。其实说白了,这些冷门大病的发病概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说白了就是拿来当做营销噱头,用来诱导消费者为虚高的保障范围买单,对普通人来讲根本没有实际意义。
真正戳破我固有认知的,从来不是病种数量,而是容易被所有人忽略的赔付门槛。我之前一直以为只要确诊名录里的大病就能赔钱,这个想法错的彻彻底底。就拿老人的脑中风来说,虽然属于28种法定重疾之内,但合同里明确标注,必须留存特定后遗症且症状持续满一百八十天,才能发起理赔。老人后续恢复速度很快,没达到条款标准,即便病症在保障范围内,依旧无法获得赔付。
很多业务员只会大肆宣传病种数量,闭口不提确诊、术后恢复、后遗症时长这些硬性要求,绝大部分理赔纠纷,全部都出在这些不起眼的条款里。至于附加的轻症、中症保障,也同样绑定对应的赔付条件,不是简单确诊就能拿钱。
那天夜里关掉所有咨询页面,指尖划动手机,反复逐条翻看两份重疾保单里密密麻麻的疾病赔付条款。房间里安安静静的,只有手机屏幕微弱的白光落在脸上,愣在床上很久,什么想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