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公司约谈劝退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全程只顾着委屈和生气,完全没心思去细算离职补偿n加一怎么算,只知道公司说赔N+1,却压根不清楚具体的核算标准、薪资基数到底怎么定,差点就稀里糊涂签了不合理的离职协议。
当时人事只随口报了一个总数,没有给出任何明细,口头说按照我的工作年限来算,赔付金额肯定没问题。天真的以为N就是干一年赔一个月工资,+1是额外的补贴,简简单单就能算清楚,压根不知道这里面藏着很多容易被坑的细节,这也是大多数人离职核算补偿最容易踩的雷。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N是经济补偿金,核心核算依据是你的在岗工作年限,不是自然年,也不是入职天数粗略估算。入职满一年,就赔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赔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统一按半年算,只赔付半个月工资。我当时在岗两年四个月,按照规则,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我的N就是2.5个月工资。
很多人都会搞错薪资核算基数,这是补偿金额差距最大的地方。别傻傻以为是你的基本工资,那就彻底亏大了。核算N的月工资基数,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税前平均工资。里面包含了基本工资、绩效、全勤、餐补、交通补贴、年终奖、季度奖,所有税前到手的收入全部要算进去。当时公司一开始只想按我的底薪核算,直接少了小几千,还好当时较真核对了流水。
+1的部分没有任何复杂算法,就是单纯的一个月税前平均工资,也就是大家说的代通知金。这个钱的存在,是因为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离职,需要用这笔薪资替代提前通知的时间。如果公司提前三十天正式下发了辞退通知,就不需要赔付这部分补偿,只需要赔付N即可。
很多人分不清主动离职和被动劝退的区别,白白错失补偿。自己主动提离职、自愿辞职的情况,一分N+1都没有。只有公司单方面辞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裁员、岗位撤销这些被动离职场景,才能申请N+1补偿。我当时是公司架构调整裁员,属于法定需要赔付N+1的范畴,这一点一定要提前确认清楚。
核算的时候还遇到过一个特殊情况,薪资基数有上限。如果你的月均工资超过了你所在城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三倍,就只能按照三倍封顶计算,而且N的最高核算年限不超过十二年。普通上班族基本碰不到这个上限,大部分人不用纠结这一点,只有高薪岗位需要留意。
最后核算我的最终补偿,就是2.5个月的税前月均工资,加上1个月的代通知金,合计3.5个月工资。拿着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流水、绩效账单,一笔一笔和人事核对,才敲定了最终赔付金额,没有被公司模糊核算规则糊弄过去。
办完所有离职手续的那天晚上,翻着手机里一笔笔核对的薪资明细,突然发现身边好多同事都是稀里糊涂签字,能拿到的补偿都被压缩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