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流水是如何认定:只算涉案资金不统计全部往来
很多人直到被传唤问话,才懵懵懂懂搞清楚帮信罪流水是如何认定的,根本不是自己以为的银行卡所有进出账都算涉案流水,之前一直傻傻把全部转账记录当成定罪依据,白白吓得整夜睡不着。我去年亲身经历过整个办案流程,从公安笔录、流水核算到最终认定,踩了无数认知误区,彻底摸清了司法机关核算帮信罪流水的真实标准。
最开始我完全搞错了核心,以为只要银行卡借给别人用过,这段时间卡里所有收支,哪怕是自己日常买菜、转账给朋友、发工资的钱,都会全部算作帮信涉案流水。当时拿着手机银行账单一页页加,看着十几万的往来,心里慌得不行,甚至做好了从重处罚的准备。那段时间越算越焦虑,根本抓不到认定的重点,纯粹是自己吓自己。
办案民警第一次核对账单的时候,直接推翻了我所有的自我认知。他们核算流水根本不看总额,只精准筛选涉诈涉赌的涉案资金。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我银行卡流转、能溯源到非法网络犯罪的资金,才会被纳入帮信罪流水统计,个人正常的生活收支、亲友转账、工资入账,全部都会被剔除,不会计入涉案金额。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警方认定流水有一套固定的实操逻辑,不是随便统计。首先会调取涉案时间段内的完整银行流水,这个时间段就是你的卡借给他人使用、被非法操控的期间,前后无关的日期直接剔除。接着逐笔核对每一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对接反诈平台的涉案账户库,只要是标注了诈骗、网络赌博、非法套现的资金,全部累计计算。
有个很多人都会踩的致命误区。我之前一直以为双向流水会叠加计算,进账算一次,出账再算一次,金额直接翻倍。但实际办案里根本不是这样,正规的帮信罪流水认定,只统计单向流转金额,也就是资金流入涉案银行卡的总额,转出的金额不会重复累计,这是绝大多数当事人都会搞错的关键点。
身边有个一起处理案件的朋友,就是栽在了重复流水上。他的卡里有几笔资金来回周转,同一笔黑钱多次进出账户,他以为每一次流转都会单独算流水。最后检察院核算的时候,直接剔除了重复流转的金额,只保留了该笔资金首次流入的数额,一下子减掉了大半涉案金额。
还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零散的小额进出账,只要无法溯源、没有涉案标记,一律不计入流水。当时我的账单里有几十笔几块、几十块的小额转账,我以为都会被累计,结果办案人员直接忽略,只统计大额、有明确涉案溯源的资金。
最让人揪心的其实是不知情的叠加流水。我当时卡里有一笔自己的工资入账,刚好和黑钱流转时间重合,我一度担心会被混算进去。后来才知道,只要能提供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佐证,证明资金是个人合法收入,哪怕时间重叠,也会百分百剔除,不会纳入帮信罪涉案流水。
整个流程走下来才彻底清楚,帮信罪流水认定从来不是看账面热闹,而是看资金属性。司法机关的核心判定标准,自始至终都是是否为非法犯罪资金、是否在涉案操控时段、是否为首次有效流转,其余所有正常、重复、无涉案属性的资金,全部不作数。
结案那天,看着最终的涉案流水认定单,对比自己当初瞎算的总额,落差特别大。最悔的就是案发初期不懂认定规则,白白焦虑了大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