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出车祸受伤住院,一头雾水到处打听车祸如何才能报销医保,踩了一堆没用的坑,才算摸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很多人不知道,车祸医保报销根本不是看伤情轻重,核心只看事故的责任判定结果。
最开始脑子完全懵的状态,犯了个特别蠢的错误。刚被撞完疼得厉害,只顾着赶紧住院治疗,医生询问受伤原因的时候,随口就说了是交通事故,也没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就直接让医院走了自费通道。当时总觉得只要交了医保,不管什么受伤情况都能报一部分,没必要折腾流程,硬扛着所有医药费,连咨询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想法都没有。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医保有明确的报销界定,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伤害,全责方的医保是不给报销的,所有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或者自费赔付对方。但如果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里,判定是对方全责、主次责、同等责任,自己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正常走医保结算。
身边不少人都卡在了责任认定这一步。很多人出车祸后,私下和对方协商赔钱了事,没有报警、没有官方的责任文书,后续去医保局报销的时候,直接被当场驳回。没有正规的事故认定书,医保系统无法判定是否存在第三方赔付责任,一律默认有赔付方,拒绝医保报销。
当时住院期间,听同病房的病友说,只要是车祸,医保一概不报,只能走车险理赔。差点就信了这句话,老老实实准备全款结清医药费。后来抱着试试的心态,拿着交警开的主次责认定书,去医院医保窗口核对信息,才知道这个说法完全是片面的。
有第三方责任的车祸,医保只剔除对方需要赔付的那部分费用。个人责任对应的治疗开销,包括住院床位费、药品费、检查费,全都可以按照医保正常比例报销,和普通生病住院的报销规则一致。
很多人分不清车险和医保的报销顺序,这也是最容易白花钱的地方。
当时傻傻等着对方的车险理赔,一直拖着不结算医保,导致出院结算拖延了好几天。后来工作人员提醒,不用等车险赔付到位,出院的时候可以优先用医保结算个人承担部分,后续车险再赔付剩余费用,两者并不冲突。反过来如果先全额走车险,医保就无法二次报销,直接浪费掉医保的报销额度。
还有一个极易忽略的细节,受伤后就诊一定要如实填写受伤原因,但绝对不要私自描述成摔伤、磕碰等意外受伤。
之前见过有人为了顺利报销,刻意隐瞒车祸事实,改成普通意外受伤。看似顺利报销了费用,后续医保局核查溯源,查出真实受伤原因后,不仅会追回所有报销款项,还会留下违规记录,得不偿失。如实填报,配合提供事故认定书,才是唯一合规的报销方式。
出院那天,窗口工作人员录入完所有资料,看着屏幕上抵扣掉的医保费用,只觉得之前瞎纠结、乱听信谣言的样子特别可笑。
收拾东西出院的时候,手里攥着那张薄薄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真切意识到,一张纸,就决定了所有医药费能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