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过期商家如何赔偿|食品过期可主张全额退款及最低一千元赔付

商品过期商家如何赔偿|食品过期可主张全额退款及最低一千元赔付

上周在小区连锁超市随手拎了几瓶常温酸奶,回家拆袋子准备喝时,才发现产品已经过期整整三天,来回拉扯维权的过程里,彻底摸透了商品过期商家如何赔偿的实操细节,没有虚的理论,全是普通人直接能用的维权步骤。

一开始压根没想着较真。

总觉得几十块的小东西,没必要特意跑回超市理论,身边好多人也都是碰到过期商品就直接扔掉,自认倒霉。甚至心里还傻傻以为,商家顶多给换个新商品就仁至义尽了,根本不知道消费者本身就有合法的赔付权益,差点就稀里糊涂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赔偿,现在想想真的特别不划算。

揣着没开封的酸奶、纸质购物小票和手机付款记录,慢悠悠回到超市前台,最先遇到的就是店员的常规推脱说辞。对方一口咬定是我选购时没看清日期,店铺进货合规、售卖无过错,只同意免费更换全新商品,不接受任何退款和赔偿,态度强硬得让人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

当时差点被绕进去,想着换新品就算了,没必要耗时间。后来才反应过来,售卖过期商品本身就是商家的违规行为,审核货品日期、及时下架过期商品是商家的责任,消费者根本不需要为商家的疏忽买单,不存在“自己没看清就自认责任”的说法。

关键就在商品品类的赔付区分。

普通日化、家居用品过期,赔付方式大多是全额退款或免费换货,没有额外赔偿。但入口的预包装食品标准完全不同,这也是大部分人维权失败的误区,很多人分不清品类,白白错失了应得的赔付。

我买的常温酸奶属于正规预包装食品,按照消费维权的硬性规则,商家售卖过期食品,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消费者的购物费用,同时需要支付商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果核算后的十倍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统一按一千元的最低标准赔付,这个规则是固定的,商家没有任何私自更改、协商打折的余地。

摸清规则后,直接跟店员清晰说出赔付标准,对方依旧推诿,说小店没有十倍赔付的流程,只能换货退款。僵持几分钟后,直接表明如果店铺拒不履行赔付义务,会拨打12315热线投诉,同时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核查店内所有货品的保质期情况。

这句话说完,店员的态度立刻软化,不再刻意推脱。短短两分钟内,就扫码退还了我购买酸奶的全款26元,并且按照食品赔付最低标准,转账赔付了一千元,全程没有再多余拉扯。

之后翻看付款记录才发现,这家店大概率是习惯性漏查临期商品,只是大多顾客懒得维权,才让他们一直敷衍了事。

睡前把赔付到账的截图随手存在了手机相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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