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练英语口语,总卡壳在表达个人感受上,尤其是想说说自己发现做某件事的感受时,不知道怎么组织句子,就随手搜了发现做某事怎么样英语,本来以为会出来一堆复杂的句式,没想到实际用起来还挺接地气的。
一开始我总记错句式,以为直接直译就行,比如想说“我发现学英语很有趣”,就瞎凑句子,说出来特别生硬,别人也听不太懂。后来翻了不少日常对话素材才知道,最常用的其实是带形式宾语的结构,不用太复杂,记熟了就能随口说。
口语里最常用的表达
平时跟朋友聊天,最常说的就是“find it + 形容词 + to do sth”这个结构,比如我跟同学吐槽“我发现背单词很麻烦”,就可以说“I find it troublesome to memorize words”,简单好记,还不容易出错。
之前我总把it漏掉,直接说“find to do sth”,每次说完都被朋友纠正,次数多了都有点不好意思。后来我就刻意记,把it当成固定搭配,慢慢就习惯了,现在说起来特别自然,不用再停顿想半天。
还有一次,我想表达“我发现跟外国人聊天很轻松”,本来想用上复杂的词汇,结果想了半天没说出来,最后还是用了这个简单句式,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听懂了,还夸我表达很地道,那一刻还挺惊喜的。
写作里的小技巧
写英语作文的时候,这个表达也能用,不过可以稍微调整一下,显得不那么口语化。比如写日记,想说“我发现每天读一篇短文很有帮助”,就可以写成“I find it helpful to read a short passage every day”,既符合语法,又能准确表达意思。
我之前写作文总爱用复杂句式,结果要么语法出错,要么显得很生硬,老师批改的时候总让我简化。后来试着用这个句式,作文分数反而高了一些,原来英语表达不是越复杂越好,准确自然才最重要。
还有个小误区,我之前以为“find”后面只能接形容词,后来才发现,也能接名词,比如“find it a pleasure to do sth”,不过这个表达偏正式一点,平时口语里用得不多,写作文的时候用,能显得更有文采。
有一次写关于兴趣爱好的作文,我就用了“I find it a joy to listen to English songs”,老师还在这句话下面画了横线,说这个表达用得很好,那一刻真的特别有成就感。
其实不管是口语还是写作,发现做某事怎么样英语的表达都不用太复杂,掌握最基础的句式,结合自己的实际感受去用,慢慢就熟练了。我现在不管是跟朋友聊天,还是写作文,都能轻松用上,再也不用为了怎么表达而卡壳了。
刚开始接触这个句式的时候,确实会有点混淆,尤其是和其他类似的表达分不清,比如“how about doing sth”,不过用多了就会发现,两者的用法差别很大,一个是表达自己的感受,一个是提出建议,慢慢就能区分开了。
现在我也会把自己用到的句子记在笔记本上,没事的时候翻一翻,加深记忆,有时候还会跟同学互相抽查,不知不觉就掌握了很多相关的表达,也越来越觉得,英语学习其实就是靠这些日常的积累,不用刻意死记硬背,用得多了自然就会了。
总的来说,发现做某事怎么样英语的表达不算难,只要找对方法,多练习,就能轻松掌握,不管是日常交流还是写作,都能派上大用场,这就是我这段时间使用下来的真实感受,希望能帮到和我一样在学英语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