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哪些收入-专项补贴奖金及加班费均不计入
上个月核算月度薪资的时候被人事的话术绕得一头雾水,逐行对着工资条核对明细,才彻底厘清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哪些收入,过去好几年都搞错了核算标准,一直白白被公司的薪资话术误导。
入职普通私企的这几年,始终有个错误的认知,觉得只要每个月到手的总工资达到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的薪资发放就是合规的。每次看到薪资条上的数字,叠加了各种补贴和奖金之后达标,就从来没有深究过基础底薪的真实数额,身边的同事也都是一样的想法,没人会特意拆分薪资结构去核对合规性,现在想想,这种想当然的心态真的很容易吃哑巴亏。
第一次察觉薪资有问题,是去年夏天。
那段时间公司赶项目,几乎天天加班,月底到手工资看着挺可观,可对比考勤明细后发现,纯基础底薪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少了三百多。去找人事沟通的时候,对方理直气壮的说,加班工资、高温补贴这些都不算在最低工资里,剔除这些收入后,我的基础薪资是符合要求的。当时完全反驳不了,因为压根不知道最低工资的核算边界,只能憋着气接受了这个说法,事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专门抽时间查了官方的薪资核算规则。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最低工资核算的只有劳动者正常出勤、提供基础劳动对应的固定工资,所有额外的、福利性、补偿性的收入,全部都要剔除在外。
日常最常见的各类补贴,通通不计入最低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的餐补、交通补贴、住房补贴,不管是随工资统一发放,还是单独结算,都属于企业福利补贴,不属于基础劳动报酬。还有季节性的高温补贴、低温补贴、高空作业津贴这类专项岗位补贴,也是完全独立于最低工资之外的收入,很多企业就是靠叠加这些补贴,拉高总薪资,掩盖基础底薪偏低的问题。
加班薪资是最容易被混淆的一项。不管是工作日延时加班、周末休息日加班,还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统统不算最低工资组成部分。之前一直傻傻的把加班费算进基础薪资里,以为公司底薪很高,实际上刨除加班收入后,真正的固定底薪才是核算最低工资的核心标准,这也是绝大多数职场人都会踩的坑。
一次性奖励和浮动福利也不在范围内。全勤奖、月度绩效奖、季度奖金、年终红包,还有节假日发放的节日福利、一次性激励奖金,这些浮动性、奖励性的收入,都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核算。哪怕当月绩效奖金再高,也不能用来填补基础底薪的缺口。
很多小企业就是拿捏住了大家不懂规则的漏洞,刻意压低固定底薪,用各类补贴、加班费、绩效奖凑够整体薪资,营造出薪资达标的假象。之前自己维权失败,就是因为分不清这些收入的区别,被人事的模糊话术带偏了节奏。
放下查到的政策细则,随手删掉了手机里存的旧薪资核算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