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人员归哪个部门管:民政部门为核心主管单位多部门联动配合
上个月深夜在市区天桥底下碰到一个滞留多日的流浪人员,浑身破旧蜷缩着,想帮忙对接救助,那一刻彻底懵了,完全搞不清楚流浪人员归哪个部门管,凭着刻板印象乱打电话,白白折腾了大半夜,踩了好几个没必要的坑。
最先联系的是辖区派出所。
民警赶到现场后,快速核查了人员状态,确认没有治安纠纷、没有违法记录、也不存在突发危险状况,直白说清了权责边界。公安只负责处置流浪人员涉及的安全、违法、走失寻人问题,单纯无居所、无收入的流浪滞留人员,不属于公安管辖范畴,只能临时帮忙看护,没法提供食宿、安置、返乡这类长效救助服务。当时还天真以为警方能全权处理,硬生生浪费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看着民警离开,才意识到自己找错了对口单位。
之后又试着联系了街道城管岗,结果又是白忙活一场。城管的工作只局限于市容环境管控,只会劝导占道滞留的流浪人员离开公共区域,维持街道的整洁和通行秩序,没有任何救助安置的职能,管得了人员停留的位置,管不了人的生存和安置问题,对接完之后依旧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折腾一圈,终于找对了对口部门。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按照正规的救助管理条例,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的唯一核心主管单位,辖区救助管理站、街道专职民政社工是直接落地执行的岗位,全权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临时食宿、身份核实、跨省返乡、长期安置、生活兜底等全套救助工作,所有正规的流浪人员救助流程,全部由民政系统主导推进和监督管理。之前一直混淆各部门权责,把辅助联动部门当成主管部门,这也是很多人求助失败的核心原因。
其实公安、卫健、城管这些都只是配合部门,不具备主管权责。比如流浪人员突发疾病、身体不适,卫健部门会联动接诊救治;存在严重精神障碍无法自理,会联合残联、卫健部门跟进帮扶;出现扰民、闹事、阻碍交通的情况,公安才会介入临时管控。全程都是民政牵头,其他部门按需配合。
我当时最蠢的一点,就是挨个试所有能想到的公共服务部门,唯独一开始忽略了民政,总刻板觉得民政只管低保、养老、社区帮扶,压根想不到街头流浪人员的兜底救助也是它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这个认知误区,让整件事拖沓了很久。
那天看着社工把老人接上救助专车,车灯慢慢消失在路口,晚风轻轻扫过天桥栏杆,就静静站在原地,没再多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