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哪些:仅两类法定离职后福利,无额外延伸项目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哪些:仅两类法定离职后福利,无额外延伸项目

上个月核对社保附注底稿的时候,被审计同事当场问住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哪些,当场脑子卡壳,随手把补充医疗也算了进去,后面返工改了整整一下午,才把账目和报表口径捋顺。

之前一直惯性觉得,企业给员工交的所有远期福利都算提存计划,做账的时候习惯性把企业年金、基本养老、失业、补充医疗打包归入同一科目。底稿填完初审直接打回,批注写着混淆提存和设定受益边界,那会儿压根没看懂这句话到底差在哪,只觉得财务准则的细分口径过分琐碎。

翻了三遍企业附注模板,才发现市面上大部分短视频解读都是错的。

(极短段落)

当时对着账面明细逐条拆分,耗时两个多小时核对全年付款凭证,发现日常最容易混进设定提存计划的有三项。第一项是基本养老保险,这是百分百合规归入的,每月社保系统同步扣费,企业只需要按固定比例划转资金给社保机构,后续员工领多少钱、基金收益盈亏,全部和企业没有半点关系。第二项是失业保险,很多小公司财务会把它归到短期薪酬里,其实准则明确划入提存计划,二者底层逻辑完全一致,都是企业只承担固定缴费义务,不兜底后续风险。第三项就是踩坑的补充医疗保险,之前一直跟着同行做账归入提存,实际上补充医疗大多是内部统筹池,属于短期薪酬,不属于提存范畴。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区分的核心从来不是是否属于社保,而是风险由谁承担。只要缴费后企业不再背负任何后续给付义务,资金独立交由第三方机构管理,就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反之只要企业还要兜底差额,全部剔除。

上个月隔壁部门财务的操作刚好反过来。他们把企业年金单独列进了其他长期负债,没放进设定提存计划。理由是年金缴费比例可以临时微调,误以为不属于固定提存。但微调是基于人社部门政策变动,不是企业自主兜底赔付,第三方年金托管机构全权管控资金,所以依旧属于设定提存计划。两个人的错误刚好相反,也侧面说明没有吃透底层判定逻辑,光背名词根本没用。

月底装订凭证的时候,顺手翻了本地财政局下发的小企业准则答疑文件,白纸黑字写明国内企业适用的设定提存计划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三类。没有第四类合规项目,市面上流传的补充养老、职工互助金都不在范围内,互助金属于内部往来,不算准则定义的提存计划。

之前最蠢的做法,是照着网上整理的科目清单直接照搬,没结合报表附注披露要求核验。导致年报附注披露项目和账面记账项目对不上,事务所需要出具差异说明,额外增加了三期台账补充归档,后续半年每次专项核查都要被顺带问询。

傍晚关电脑的时候,盯着屏幕里修改完毕的附注表格发愣。脑子里只剩一个细碎的念头:以后但凡碰到第三方托管、企业无后续兜底的职工缴费,先卡风险边界,不去记名词列表。

上个月核对社保附注底稿的时候,被审计同事当场问住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哪些,当场脑子卡壳,随手把补充医疗也算了进去,后面返工改了整整一下午,才把账目和报表口径捋顺。

之前一直惯性觉得,企业给员工交的所有远期福利都算提存计划,做账的时候习惯性把企业年金、基本养老、失业、补充医疗打包归入同一科目。底稿填完初审直接打回,批注写着混淆提存和设定受益边界,那会儿压根没看懂这句话到底差在哪,只觉得财务准则的细分口径过分琐碎。

翻了三遍企业附注模板,才发现市面上大部分短视频解读都是错的。

当时对着账面明细逐条拆分,耗时两个多小时核对全年付款凭证,发现日常最容易混进设定提存计划的有三项。第一项是基本养老保险,这是百分百合规归入的,每月社保系统同步扣费,企业只需要按固定比例划转资金给社保机构,后续员工领多少钱、基金收益盈亏,全部和企业没有半点关系。第二项是失业保险,很多小公司财务会把它归到短期薪酬里,其实准则明确划入提存计划,二者底层逻辑完全一致,都是企业只承担固定缴费义务,不兜底后续风险。第三项就是踩坑的补充医疗保险,之前一直跟着同行做账归入提存,实际上补充医疗大多是内部统筹池,资金没有移交独立第三方,企业需要承担池内资金缺口,属于短期薪酬,不属于提存范畴。那段时间对着几十条流水反复比对,甚至对照银行回单备注区分资金流向,才摸清二者细微差别,不是看缴费周期长短,是看资金是否彻底脱离企业管控。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区分的核心从来不是是否属于社保,而是风险由谁承担。只要缴费后企业不再背负任何后续给付义务,资金独立交由第三方机构管理,就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反之只要企业还要兜底差额,全部剔除。

上个月隔壁部门财务的操作刚好反过来。他们把企业年金单独列进了其他长期负债,没放进设定提存计划。理由是年金缴费比例可以临时微调,误以为不属于固定提存。但微调是基于人社部门政策变动,不是企业自主兜底赔付,第三方年金托管机构全权管控资金,盈亏都由员工账户自行承担,所以依旧属于设定提存计划。两个人的错误刚好相反,也侧面说明没有吃透底层判定逻辑,光背名词根本没用。

月底装订凭证的时候,顺手翻了本地财政局下发的小企业准则答疑文件,白纸黑字写明国内企业适用的设定提存计划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三类。没有第四类合规项目,市面上流传的补充养老、职工互助金都不在范围内,互助金属于内部往来,资金始终在企业账户流转,不算准则定义的提存计划。

之前最蠢的做法,是照着网上整理的科目清单直接照搬,没结合报表附注披露要求核验。导致年报附注披露项目和账面记账项目对不上,事务所需要出具差异说明,额外增加了三期台账补充归档,后续半年每次专项核查都要被顺带问询,浪费了大量重复性工时。

傍晚关电脑的时候,盯着屏幕里修改完毕的附注表格发愣。脑子里只剩一个细碎的念头:以后但凡碰到第三方托管、企业无后续兜底的职工缴费,先卡风险边界,不去记名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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