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湄公河案件的细节资料时,就彻底弄懂了糯康为什么在中国受审,不是外界谣传的跨国司法特权,而是实打实的法理依据和案件事实支撑,是所有司法流程走完后最合规的结果。
很多人都以为,糯康是缅甸籍罪犯,作案地点在境外的湄公河水域,理应在当地接受审判,这是大部分普通人最直观的误区。当初我翻看案件卷宗整理资料时,一开始也卡在这个认知里,总觉得跨国办案、跨境审判的流程根本走不通,境外罪犯很难在他国伏法。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湄公河惨案的受害主体,全部都是中国籍船员。十三名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商船之上,被糯康犯罪集团残忍杀害,这些商船注册地、归属权都属于中国,从法理层面来讲,中国完全具备案件的司法管辖权。这不是强行干预他国司法,而是国际法和我国刑法明确赋予的权利,专门用来保护本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件侦办的那段时间,看过很多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记录。糯康团伙长期盘踞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常年从事贩毒、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流窜于老挝、缅甸、泰国交界地带,三地的边境管控存在空隙,导致这个犯罪团伙长期逍遥法外,多国都难以单独对其实施抓捕和审判。
最关键的一点是,糯康团伙的核心犯罪行为,直接针对中国航运和中国公民。案发后,泰国、缅甸、老挝三方都配合中方开展联合侦办,经过多方司法对接,一致认可由中国主导案件审理工作。没有所谓的强制管辖,是多国司法协作、事实认定后的统一结果,也是对受害中国公民最基本的交代。
跨境司法的流程远比想象中繁琐。那段时间跟着梳理案件对接流程,才发现很多人忽略了一个核心细节。糯康落网后,先是被境外警方控制,随后通过正规的跨境移交程序,正式交由中方司法机关羁押审理。全程所有手续、证据移交、人员对接都有完整备案,每一步都贴合国际司法协作准则,不存在任何程序漏洞。
不少网络言论会片面解读,觉得是特殊个案、政治层面的处理,其实根本不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本法。湄公河惨案中遇害的船只,都是合法登记的中国内河航运船舶,等同于中国的浮动领土,罪犯在属于中国的载体上实施恶性杀人犯罪,中国司法机关自然拥有绝对的审判权。
抛开法理条文,从实际层面来说,其他涉案地区根本不具备完整审理此案的条件。糯康团伙涉案人数多、犯罪链条长、案情错综复杂,牵扯大量跨境贩毒、袭杀、武装犯罪证据。周边国家的司法体系、侦办能力,无法完整梳理全部证据、厘清全部犯罪事实,也难以对这起针对中国公民的重大恶性案件做出公正裁决。
只有中方完整固定了所有犯罪证据,梳理清楚了糯康团伙的全部犯罪脉络,能够依据完整的法律条文,对其多项重罪进行定罪量刑,让穷凶极恶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案件宣判那天,翻看最终的判决书,没有任何破格判决,所有定罪量刑都严格贴合刑法规定。糯康在中国受审,本质是国家司法主权的体现,是对境外侵害本国公民犯罪行为的有力追责,也是中国司法保护海外公民权益的真实落地。
窗外的风声很轻,翻完最后一页卷宗时,心里只剩一种踏实。这桩跨越国境的惨案,终究让作恶者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