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疾病:分两类清晰界定
市面上通用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疾病,核心分为保险行业法定28种统一重疾与保险公司自定义新增重疾,银保监会2021年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明确,所有成人重疾险产品必须统一包含28种核心重大疾病,这28种疾病覆盖了日常理赔中95%以上的重疾赔付案例,其余重疾病种由各家保险公司自主增设,病种数量和种类存在一定差异。
重大疾病法定核心28种病种
法定统一的28种重大疾病是所有重疾险的基础保障内容,全国定义、理赔标准完全一致,不存在产品差异,主要覆盖高发、高治疗成本、对生活能力影响极大的重症疾病,包含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器官衰竭、严重创伤及神经系统重症四大类,是普通人重疾保障的核心刚需病种。
为方便你快速区分和判断,以下为28种法定重疾完整明细:
- 恶性肿瘤-重度
- 急性心肌梗死
-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
- 终末期肾病
- 多个肢体缺失
-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良性脑肿瘤
-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 深度昏迷
- 双耳失聪
- 双目失明
- 瘫痪
- 心脏瓣膜手术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严重脑损伤
- 严重帕金森病
- 严重Ⅲ度烧伤
-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 语言能力丧失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主动脉手术
-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 严重克罗恩病
-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重大疾病保险新增自定义病种
市面上绝大多数重疾险产品会在28种法定重疾基础上,额外增加数十至上百种自定义重大疾病,这类病种没有统一国家定义,由保险公司结合疾病发病率、治疗成本自主筛选制定理赔标准,不同产品的病种数量、理赔条件存在明显区别。
自定义新增重疾多为相对低发、轻症进展后的重症状态,或是新型罕见重症,常见病种包含严重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心肌病、重症肌无力、严重脊髓灰质炎、肝豆状核变性等,这类病种的赔付概率远低于28种法定重疾,仅作为保障补充。
重疾轻重分类与理赔差异
很多人会混淆重疾、中症、轻症,三者不属于同一赔付体系,法定28种重疾均为重度疾病,可赔付100%基本保额,是重疾险的核心赔付责任。行业配套的轻症、中症为额外拓展责任,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赔付比例通常为30%-60%保额。
| 疾病类型 | 是否属法定重疾 | 常规赔付比例 | 发病特点 |
|---|---|---|---|
| 重度疾病 | 28种为法定统一病种 | 100%基本保额 | 病情危重、治疗费用高、致残致死率高 |
| 中度疾病 | 无统一法定病种 | 50%-60%基本保额 | 病情较重,未达到重疾标准 |
| 轻度疾病 | 无统一法定病种 | 30%左右基本保额 | 早期轻症,治愈率极高 |
病种数量多不代表保障更好。
挑选重疾险时无需盲目追求上百种病种,28种法定重疾已经覆盖绝大多数高发风险,自定义病种仅为辅助补充,部分产品堆砌的罕见病种,终身理赔概率处于极低水平,实际保障价值有限。
该疾病界定标准仅适用于成人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少儿专属重疾险会额外包含10余种少儿特定重疾,如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等,不在通用28种法定重疾范围内,不适用于成人保障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