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三类法律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三类法律责任

去年经手过一起民间借贷衍生的金融纠纷,全程跟进取证、对接监管和法务,才算彻底摸清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也打破了我之前以为银行出错只需要整改的浅薄认知。那笔贷款是熟人的企业经营贷,银行客户经理为了冲业绩,默许中介伪造经营流水、虚构上下游交易合同,甚至没有实地核验抵押物的真实权属,在资料多处漏洞的情况下,依旧顺利发放了百万贷款。后续借款人资金链断裂无力还款,银行直接起诉追偿,我们反手举报违规放贷,才倒逼银行承担了对应的法律后果。

最开始天真以为,银行顶多就是内部通报批评,罚点内部绩效就草草了事。毕竟以往听过太多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最后都是内部消化,外部很难追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整理了全套违规证据,包括虚假流水、缺失的审核记录、未核验的抵押物资料,递交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银行的违规放贷行为,最先落地的是民事责任。法院审理时直接认定,银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存在重大过错。这笔贷款的部分逾期利息、罚息,全部由银行自行承担,同时法院调低了借款人的还款责任比例,原本需要全额清偿的债务,因为银行的违规操作,合法减免了近三成。

监管层面的行政处罚,是逃不掉的硬性责任。

金融监管局查实违规事实后,对涉事银行开出了正式罚单,金额不算巨额,但属于公示的行政处罚记录,会直接计入银行年度合规评级。除此之外,涉事的支行网点被责令限期整改,暂停了三个月的经营性贷款审批权限,对网点的业务开展造成了实打实的限制。

真正关键的追责,落在具体经办人员身上,这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点。

当时负责放款的客户经理、审核资料的风控专员,全部被追责处理。普通的违规放贷,工作人员会面临降职、撤职、扣除全部绩效、行业内通报批评的处罚;如果涉案金额大、造成的损失严重,就会触及刑事犯罪。我们这起案子虽然没有涉及刑事立案,但法务明确告知,要是这笔贷款最终形成坏账、造成重大金融损失,相关经办和管理人员,会被追究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事责任。

其实很多人分不清银行和个人的责任边界,总觉得借钱就要全额还款,不管放款流程是否合规。但实操里,银行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本身负有法定的审核义务,主动规避审核流程、放任资料造假、违规审批放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可能让借款人全额承担所有后果。

还有一个容易踩的误区,就是私下和解撤诉。当时银行主动找过来协商,想让我们撤回举报,承诺私下减免部分欠款,以此换取免于监管处罚。还好当时没答应,一旦撤诉,银行的违规事实就没法被官方认定,后续所有的追责流程都会终止,所有的过错成本最后还是会回到借款人身上。

后续跟进收尾的半个月里,看着银行一步步走完处罚流程、工作人员接受处分,才真切意识到金融合规从来不是一纸空文。机构的业绩压力、个人的绩效考核,都不能凌驾于法律规则之上。

整理完所有追责卷宗的那晚,关掉电脑,窗外的街道已经没了车流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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